項目 |
看護工 |
備註 |
薪資 |
NT$20,000/月 |
依勞動契約規定
(雖然勞動部並未公佈調整家事移工的薪資,
但各國辦事處已要求自111/8/10起,
家事移工的月薪調整為NT$20,000) |
加班費 |
NT$2,668/月 |
以一個月有4個星期天為例 |
就業安定基金 |
NT$2,000/月 |
勞動部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
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 |
健保費 |
約 NT$1,329/月 |
依投保薪資NT$27,470計算,移工自付426元/月
(自113年1月1日起) |
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
約 NT$ 25,997 |
含4個星期天的不休假津貼 |
備註 : 移工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原則上由雇主負擔;惟契約載明另行約定者,則依其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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