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就服雙語從業人數以招募許可當日勞保人數計配合行業標準分類修正 未調整外勞核配比率  
日期:2019-03-18
勞動部公告修正藍領外勞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明確訂定就業服務機構雙語翻譯從業人員人數計算時
間點,以雇主申請招募許可當日參加勞工保險從業人數位基準;另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第十次修正行
業標準分類,在不影響且未調整外勞核配比率下,修正第13條附表六部行業職業相關文字。
勞動部108年3月14日公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
準」第24條、第26條及第13條附表六草案;該公告即日生效。
配合現行身障者權益保障法針對身心障礙鑑定新制,已將身心障礙手冊修正為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持
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仍得繼續使用,因此第24條第1款規定,增列身心障礙證明。
避免爭議在第26條定明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雙語翻譯從業人員人數核計之時點,新增第3項規定,明定機
構從業人員採計人數,應以雇主申請招募許可當日參加勞工保險人數為準時
,例如親自送件、掛號郵寄或線上傳輸之日。
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第十次修正行業標準分類,修改第13條附表六,如特定製程-食品加工製造業,先
前關聯行業是「冷凍冷藏肉類製造業」、「肉品製造業」、「水產處理保藏及其製品製造業」、「蔬
果處理保藏及其製品製造業」,修正為「肉類其他加工及保藏業」、「水產加工及保藏業」、「蔬果
加工及保藏業」。
勞動部說明,雖然配合行業標準分類修正,行、職業類別與現行有所增減,但並未影響與調整現行職
業申請外勞核配比率。
例如外勞核配A+級(35%),之前是「專業印染整理業」,配合修改為「專業染整業」;A級(25%
)「印染整理業」配合修改為「染整業」;B級(20%)「水泥製品製造業」配合修改為「水泥及混
凝土製品製造業」;C級(15%)「蔬果處理保藏及其製品製造業」配合修改為「蔬果加工及保藏業
」;D級(10%)「照明設備製造業」配合修正改為「照明設備及配備製造業」。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