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雇主講話大聲、很兇、挑剔、囉嗦,把移工當下人
    2.被看護人難相處,關係緊張
  2. 3.禁止移工使用手機
  3. 4.罰款和強迫儲蓄或扣留證件和財務
  4. 5.工作時間過長,工作範圍過廣,沒有休息時間,也不准外出
    6.雇主或家人對移工性騷擾或人身傷害
 
 
期滿解約
 
雇主應於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為其辦理手續並使其出境。

 

提前解約
  1. 1.移工主動要求解約離境
  2. 2.勞雇協議解約
  3. 3.健康檢查不合格
 
  • ‧尊重 文化/習俗/信仰
  • ‧關心 生活習慣
  • ‧溝通 化解誤會
  • ‧講理 建立工作規則
 
 

外籍移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雇主即應依法給予特別休假7天並照給工資,雇主如未依法

給假給薪,即屬違法,依法將處2萬元至30萬元罰鍰。外籍移工在聘僱期間有轉換雇主,則年資重計;如外籍移工

於原雇主家工作2年1個月,轉換至新雇主家,在新雇主工作僅8個月,原雇主需於解約時支付2年的特別休假14天

加班費,新雇主因只有連續工作8個月,未滿1年,則不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