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不實資料申請外國人 最高可罰150萬元  
日期:2022-02-23
近來因產業訂單旺盛,需工量大增,許多雇主選擇聘僱外國人作為補充性勞動力,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提醒,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應遵守勞動部法令規定,如以不法手段申請聘僱外國人,除面臨最高新台
幣150萬元高額罰鍰外,日後也將影響聘僱外國人的資格。
勞工局說明,近來有不肖仲介或業者以不法手段引進外國人,例如辦理國內招募徵才廣告,所刊登的
工作地點,未有人員實際從事生產製造工作、甚至未實際營運,涉有徵才廣告不實;另有業者以浮報
勞保人數或不實投保等方式,藉此增加可聘僱外國人名額或在聘僱外國人後,將移工違法調動至勞動
部許可以外的工作地點或借他人違法使用等情形。相關違法行為都會嚴重影響國民就業及外國人工作
權益,勞動部正加強稽核中。
勞工局表示,雇主以不實資料向勞動部申請聘僱外國人,依法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
罰鍰,未經許可即指派外國人變更工作地點或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即使外國人調動後的工作地點仍屬
同間公司或同一負責人所有的廠房,仍將面臨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勞動部亦將會
管制聘僱外國人資格。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